诊断证明一般要求由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一些乡镇医院随意出具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核实。比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诊断证明只能由救治伤者的医院出具,而必须出具证明的管理人是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一定要明确,不允许出具“多发性软组织损伤、脑振荡等”这样的诊断证明。当一些主治医生无法确认伤情时。等等。否则,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存在瑕疵,难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医院证明,经查应认定为伪证罪,为无效证据。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请问在医院看完病,后来去开诊断证明,但是当时的主治医生不在,可以找别的医生开诊断证明吗?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门诊诊断证明在医院规定,一般是首诊大夫负责开具,因为别的医生并不了解当时就诊时的具体情况。注意问清楚当时主治医师的上班时间,然后找其开具证明,再到门诊部去盖章。
你这个情况,我详细的看了一下,是找当时的主治大夫开,一般别的大夫不了解病情是不会给你开的,嗯,当然你也可以问一下,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
只有为你诊断的大夫对你的病情较为了解,会做出严谨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其他大夫是不能够代开诊断证明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当时就诊的大夫来开诊断证明。
复印的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
下列情况必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1.司法办案需要,须有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的介绍信,并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出具;
2.病退离休、调换工 种、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须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后,并由本院指定 的专业医师出具;
3.申请生育第二胎指标(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 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有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2人以上签名出具;
4.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有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