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私人借款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无抵押贷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欺骗借款人说是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无须提供担保或只需部分担保就能拿到钱款。
2、不要贪图高息诱饵。高利贷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砍头息"、"利滚利"等更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
3、不要轻易签订借款合同。因为有的不法分子往往会在签合同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费用;
4、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借条及各种缴费单据(如电费单水费单煤气费单等等)
5、要尽量争取到合法的保护权利(比如及时起诉追回款项)。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什么是合法借贷?
私人借贷是程度发挥资金效用的市场行为.出借人将自己的资钱借给别人,是对自己财产的利用,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息收益;借款人为生活、经营等正规目的向他人借来资金,也是为了方便生活、发展经营的需求.
只有合法的借贷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钱是为了用于欺诈、非法集资、滥用毒品或其他非法活动,并且仍然借出,则法律将不对其提供保护,出借人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