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贷款费用:
(1)律师审查费。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由银行委托的律师出具的关于个人资信的法律意见书,这项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负担。广州的这项费用是由银行来承担。律师的委托费一般是贷款额的3‰。
(2)公证费。贷款申请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购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对是否同意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作出声明,这个声明需要公证。
(3)产权登记费。购房者在拿到房产证以后,要到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要交登记费用。
(4)保险费。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要给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在抵押期间内,保险单由贷款人,即由贷款银行保管。不同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费率略有不同。 从银行获得贷款所涉及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证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有关税费都需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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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一种与互联网、小额信贷等创新技术、创新金融模式紧密相关的新生代民间借贷形式,它限度地为熟悉或陌生的个人提供了透明、公开、直接、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只要信用度良好,任何个人都能从P2P平台上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