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门诊病历
1、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2、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4、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5、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6、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科研方面:病历是临床研究的主要素材。通过临床病历总结分析,寻求疾病发生、发展、转归的客观规律及内在联系,研究临床、预防措施与疾病、康复的关系,发现筛选新的医疗技术和,推动医学不断发展。
法律方面: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病历是有效地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