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公司)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公司)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公司)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银行存单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纸质存单到电子存单,存单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在这个过程中,存单的功能也在不断丰富,不仅为存款人提供了方便,还为银行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资金管理方式。
浦发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凡存有浦发银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储户,皆可申请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
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如非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应提供存款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代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由原存款行受理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申请开证。
已挂失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在未办妥挂失存单(折)的补发手续前,不得申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开证。
存款证明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存款人上一期间某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期间的存款数额,并证明存款人在银行存在的证明。直到稍后的时间点才能使用的存款余额。通俗的讲,就是要求银行出具存款证明或存折或银行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