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检查维修人员的专业性。
(2)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每年整体检查一次,此后每五年至少检查一次。
(3)有预张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检查调整一次,以后至少每3年检查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检查频率);
(4)以上两项检查项目包括幕墙整体与单元板块之间是否有变形、错位、松动;幕墙的主要承重构件、连接件、连接螺栓是否损坏,连接是否可靠,有无锈蚀等。;玻璃面板是否松动或损坏;密封胶是否脱胶、开裂、起泡,密封条是否脱落、老化损坏;单元幕墙整体检查单元板块之间的胶条是否松动、脱落、老化。开口部分是否能灵活开闭,五金配件是否有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或螺丝是否松动失效,防脱落措施是否有效。
(5)幕墙工程使用10年后,应对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密封胶进行抽样检查粘结性能,此后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
(6)幕墙受到强风袭击后,应及时进行整体检查,对损坏的构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对于有预应力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应进行整体的预张拉检查和调整。
(7)当幕墙遇到地震、火灾等灾害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幕墙进行整体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修复方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