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不少投票制度的要求比过半数更为严格,例如要求多数才能改变现状,极端的例子是要求全体一致通过的制度。如果投票旨在决定是否接受新成员加入,否决新成员加入的选票被称为“黑球反对票”(Blackball)。
另一种改变现状的机制,则要求参与投票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通常法定人数指参与投票人数,而不是投票支持的人数,但这种制度往往促使反对者以拒绝投票的方法,阻止会议达到法定人数。
典型的排序投票制里投票者依照喜好排列选项
常见的排序投票法是排序复选制也被称为“顺位同票制”或“优序投票制”,投票者的排序能够扮演淘汰功能,而无须再进行额外的淘汰投票。在计算票数时,少被列为顺位的选项将被淘汰。在接下来几轮的计票中,那些顺位已经被淘汰的选票所选择的第二顺位仍然有效。少被选择的选项在一轮接着一轮的计票中被逐一淘汰,直到出现过半数的获胜者为止,过程中所有的选票在每一轮的计票中都会被计算到。
波达计数法是较为简单的排序投票法,每个选项借由选票上的排序来取得积分,积分者获胜。另一个类似的方法则是位置投票制。
计分制甚至比排序制更为灵活,但设计用来使用它们的方法并不多。每个投票者给每个选项评分,评分可以使用数字(例如从0至100)或者“等级”如A/B/C/D。
在计分投票制里,投票者给予每个选项数字分数,总和分数的选项获胜。认可投票制或与能投票有时会使用0或1来表示认可与否,因此也可以被视为计分制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