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存款证明:
(1)申请条件:凭本人身份证件和工行未被冻结挂失的存款凭证(包括定期储蓄存单(折)、活期储蓄存折、凭证式国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证明到期:存款证明到期,个人存款自动解除支付。
(3)提前解除支付:如要求提前解除支付,必须交回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委托书原件,同时出示原存款凭证,个人身份证件并填写个人存款提前解除支付委托书。
在这个高节奏的社会,对于年轻人来说,现在更倾向于电子银行存单。随时随地能在网上进行存款、取款的业务,更加的省时省力。使用纸质银行存单或者存折往往要去银行排队,会浪费掉非常多的时间。而需注意的是,无论是纸质银行存单还是电子银行存单,本质上都是存钱的凭证,仅此而已。这两种存单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劣势,具体是使用哪一种,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银行证实书是一份证明文件,存单是凭证。存款证实书就是为了特定业务而开立的证明你具有该笔特定存款的证明文书。存款证实书也可以换开成定期存单。两者的不同在于用途不同,存单只是一般性的存款证明文书。
存款证实书,又称存款证明书,是由银行开具的证明,是对申请人或资助人在该行存款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