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百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企业或个人提供匹配授信资料服务公司,长期提供代办银行存款证明、代办银行资金证明、代办资产证明、代办银行流水、代办银行账单、代办银行存单、代办银行薪资流水、代办银行工资流水、代办银行打印流水账、代办转账凭证、代开工作证明、代开收入证明、代开在职证明、代办完税证明、劳动合同、代办个人报告等。我们恪守“诚信、专业、合作、共赢”的经营之道,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欢迎致电办理相关业务!
按外国大使馆要求,必须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才能办理签证,可凭申请人本人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单、存折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该笔存款将被冻结。如3个月内将存款证明正本交回银行,银行就将该笔存款解冻。
客户在冻结期内要求重新开具存款证明的,则时间和内容与原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必须一致。存款证明书没有份数的限制,银行按一定标准收取手续费。存款证明只能按原币开立,不得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资金证明广泛地用于出国移民、出国留学、出国探亲、出国旅游等方面,用来衡量出国人员的经济能力是否足够支付在国外的各项费用,成为大使馆发放入境签证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据。可以说,没有符合大使馆签证要求的存款证明文件,不可能拿到签证。如果您以及您的家人资金周转不方便,您可以咨询我们,我们专业代打出国留学商务旅游保证金。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