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留学生资金证明办理:存款证明和银行流水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建议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供代理人和存款人的有效证件。收入证明必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如果学生年龄小,尚未就业,可提供财务担保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同一笔存款在同一时间内只可以开立一份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之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在申请学校和签证时,一般需要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作为留学资金的担保证明,但对存期没有具体要求。两者在金额上要求会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在申请学校时,一般只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年费用的“存款证明”即可。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必须是银行定期存款才可以开具存款证明,个别银行也可开具活期存款的存款证明。在签证时,虽然签证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以往经验,学生一般需要提供留学期间的总费用的资金担保证明,并且能够明确阐述资金的来源。这当中可以是大部分资金用银行存款证明的形式来体现,加以银行理财产品、股票投资和多套房产等其他形式作为资金担保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