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的用途
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航空货运单的填开责任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特殊物品运输
1、活体动植物(或动植物制品)----需动植物检疫站颁发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注:南航急件仓不收活体动植物,应交至货台,由南航开单。
2、麻醉药品----需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发的麻醉品运输凭证。
3、音像制品----需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的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证明。
4、罐装液体、粉状物品----需出产厂家的物品性质证明。
5、海鲜----不同地方需要不同的海鲜包装箱。南航和白云机场分别要用其指定的专用箱,单用泡沫箱不能装机,需外加纸箱并打包带。
6、玻璃必须订封闭木箱,打三角架。
7、违禁品----爆炸品(如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压气体(如煤气)、易燃易爆液体或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乒乓球)、毒品和感染性物品(如白粉)、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如硫酸)、磁性物品、麻醉物品、电池等;
尺寸重量限制
1、根据航班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设备条件、装卸能力确定可收运货的重量和尺寸。
2、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千克,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宜,机型 前、后货舱门 散装货舱门 收货尺寸备注
3、货物的小尺寸除可直接随附货运单的文件、信函类货物外,其它货物的长、宽、高之不得小于40厘米。低于以上标准者,由托运人加大包装。
4、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尾数四舍五人。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l公斤计算。贵重物品,计量单位为0.l公斤。
5、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X60XI 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X100X140厘米。
6、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