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的限制
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
使用单据
航空货运使用的是航空运单,邮政使用的是包裹单,航空快递业也有自己的独特的运输单据——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交付凭证一式四份。联留在始发地并用于出口报关;第二联贴附在货物表面,随货同行,收件人可以在此联签字表示收到货物(交付凭证由此得名),但通常快件的收件人在快递公司提供的送货纪录上签字,而将此联保留;第三联作为快递公司内部结算的依据;第四联作为发件凭证留存发件人处,同时该联印有背面条款,一旦产生争议时可作为判定当事各方权益,解决争议的依据。
重货
A、重货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超过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超过一磅的货物。重货的计费重量就是它的毛重。
B、如果货物的毛重以千克表示,计费重量的小单位是0.5公斤。当重量不足0.5公斤时,按0.5公斤计算;超过0.5公斤不足一公斤时按一公斤计算。如果货物的毛重以磅表示,当货物不足一磅时,按一磅计算。
保险
1、托运国内货物,托运人可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国内航空运输险。托运国际货物托运人可自行到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暂不受理国际航空运输险。
2、若投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坏、丢失、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条例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