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方为了保证诉讼效力,向法院出具的一种书面保证证明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告方的诉讼利益,降低诉讼风险。通常情况下,被告方会在诉讼保证金的基础上,向法院提供诉讼保函,以便在诉讼中保证自身的责任。
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自己无法提供担保物,又无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时,为了推进案件的顺利进行,降低法院的保全责任与风险,加快结案效率,律师可以建议或代理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诉讼保函担保业务”,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其出具一份书面的担保函,经人民法院审查以后一般即可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企业应向银行提供必要的文件,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表(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对外担保合同或协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人代码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果担保需要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还需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银行保函开具条件有: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