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及,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贷款方往往需要借款人提供和借款金额差不多的财产做抵押,才会同意贷款。汽车作为特殊动产,是可以用作办理抵押手贷款手续的,汽车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权即成立,不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债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车辆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
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5、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6、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