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2]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为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客户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贷款年限,并签订合同。市场上也存在一些非法的放款组织,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民间借贷的无效情形包括: -双方当事人之一或双方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超过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无抵押贷款需满足相应条件并遵守法律规定。借款人在选择贷款机构时应谨慎,注意选择合法的机构,避免陷入非法放贷组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