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信用卡对账单、纳税证明等; 4.与卖方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5.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包括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书面估价证明(车辆发票价格结合市场公布价格所做的书面估价)、同意保险的文件;质押物需交付质押物或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合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或满足信用贷款条件的证明文件; 6.已缴付首期购车款的相关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手车贷款,即二手汽车按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类自用二手车并以所购车辆为借款抵押物并抵押的一种贷款。我国二手车的发展潜力非常大,许多人或因经济能力有限、或只为练车或过渡性使用等原因都非常需要二手车。
本金还款 车贷等额本金是指借款人在汽车贷款后所选择的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