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
1.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
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
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
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
这类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汽车典当融资服务的特点是:
1、手续简单,周转速度快:快可以达到1小时放款。
2、利率较高,适合短期周转: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适合短期资金周转。
3、息费计算灵活,可按天计息:典当融资息费比较灵活,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叁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家土地使用权;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到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