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服务:
病假条、CT/B超检查报告、怀孕证明、诊断证明、各项病例单据;
病历单、诊断证明书、疾病处理意见书(病假条);
门诊/住院缴费票据、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
上环证明开具过程
1、如果觉得上环没有什么影响的妈妈想要开取上环证明的话,就应该先到医院做好上环手术;
2、做完上环手术之后,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信息开出上环证明,并且要有医生的签名以及医院的盖章,否则证明是没有用的;
3、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上环证明书都是不一样的,而且上环证明书不能用来做其他的证明用途,如果想要取环,也要到当地计生办开出相关证明,医院才会帮你取环。
总之,做完上环手术的妈妈在开具上环证明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当地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流程都有些许的差别,尽量打电话咨询一下再去开具。
完整的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原则: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医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