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承兑汇票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随便开具,正常情况下想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至少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4、买卖双方有真实交易,必须提供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复印件;而且现在银行要求非常严,想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想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比较难。 5、缴纳保证金,目前各大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都必须缴纳保证金至于保证金是多少?要看客户的条件,如果客户条件一般般,银行基本上都要求提供的保证金,如果客户条件比较优质,实力比较强,而且在银行有授信额度,那可以交30%或者50%的保证金,银行再给予50%~70%的敞口。
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有三方: 一个是开票人,也就是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买家,这些出票人一般都是银行的客户,在银行有授信额度。另一个是卖家,也就是接受承兑汇票的一方,在这个过程当中,卖家的地位相对是比较被动的。再一个就是银行,这里面银行起到一个担保的作用,负责无条件承兑。在这里面,这三者的关系是,比如A跟B购买了100万的货物,因为A的资金比较紧张暂时不想用现金支付这笔货款,所以A就找到C银行,然后让C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A再将这个汇票交付给B充当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识别方法: 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迅猛发展,成为新的工作亮点。但同时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承兑汇票也随之涌现,业务临柜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票据风险至关重要。 现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达到“两无”,即:—无污损,指票面无折痕、水迹、油渍或其他污物。—无涂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签章及背书无涂改痕迹。 2.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达到“两无”,即: 无残缺,指票据无缺角、撕痕或其他损坏。 无漏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及背书填写完整、各种签章齐全。 3.准确性:主要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达到“两无”,即: 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 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月份要求1,2 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 前加零,10,20,30 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 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 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用手抖动汇票,汇票纸张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能明显感到纸张韧性,而假票的纸张手感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面颜色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色和红色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防伪技术包括: 1.纸张防伪:不需借助仪器可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的分布着色彩纤维;汇票纸张中加入一种化学元素,如用酸、碱性物质进行涂改,汇票则会变色。 2.油墨防伪:汇票正中大写金额线由荧光水溶线组成,如票据被涂改、变造,此处则会发生变化,线条会消失。 3.缩微文字:汇票正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下划线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的字样组成;汇票中间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字样的缩微文字组成的右斜线,横贯整个票面的宽带区域。 4.印刷防伪:(1)汇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内为小写汉语拼音H 的字样。注意H 字母应为空心。 (2)汇票日期栏下方的横线右侧为缺口横线。 (3)汇票出票金额小写栏的“百万”的“百”栏内有小的“汇”字样,字样的竖笔画有断痕。 五照: 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放大灯:在放大灯下可观测到汇票正面的印刷纹路清晰连续,且纸张无涂改变色痕迹。同时,还可通过子母放大镜的子镜观测到汇票正面清晰连续的缩微文字。 2.短波灯:在短波灯下可观测到汇票背面的二维标识码在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汇票无规律显示荧光丝,荧光丝可变色。 3.长波灯:在长波灯下可以观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地分布着荧光纤维;汇票正面大写金额线有红色荧光反应;汇票的左上角印有红色的承兑行行徽,呈现桔红色;汇票字样右侧有暗记,为各行行徽(工行为“ICBC”字样),长波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4.水印灯:在水印灯下可以观测到汇票内部排列着黑白水印相间的小梅花,以及“HP”字样,一正一倒,一阴一阳的进行排列,位置不固定,定向不定位。
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