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间隔依次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付款方式,信用证有即时付款的也有远期付款的,即时就是马上就能拿到货款,而远期需要等上一些时间,如果你等不了这么长,这时候就可以用福费廷业务进行信用贷款。福费廷和信用证的区别就是信用证是一种付款方式,而福费廷业务时介于远期信用证项下的一种贷款业务,一般在急需资金周转的情况下使用。
开证银行须对受益人(出口商) 承担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作出有条件保证付款的文件,虽然开证行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不是资金,但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跟单汇票,不论开证申请人 (进口商) 是否付款,开证行就得首先对外履行付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