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代理买入远期信用证项下经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的业务。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对企业和生产厂家来说,货物一出手,可立即拿到货款,占用资金时间很短,无风险可言。因此,银行做这种业务时,关键是必须选择资信十分好的进口地银行。对银行来说,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