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的管理条例
1、诊断证明盖章后方可生效。专用章应安排专人管理,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诊断和病假证明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
2、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诊断证明由医务科,门急诊病人由门诊部负责审核、登记、盖章。住院病人诊断证明一般在患者出院时开具,患者必须携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务科盖章,门诊病人需携带门诊病历到门诊部盖章。节假日期间患者带上述相关证明到医院办公室盖章,值班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详细登记。
3、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姓名记载错误,确需更改者,若仅为同音不同字或仅错一字者,由主管医师填写“诊断证明”预以更正,加盖医务科章即可。如需更改姓氏或两个字以上者,医务科盖章无效,患者或家属需到医保办公室咨询解决。
4、复印件、复写件,未注明出具医师的均不予盖章。
出院记录,是患者住院诊疗经过的小结,便于以后复诊时参考。也叫出院小结。
首先是医院名称...、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再是如下:
1、入院、出院日期,住院天数。
2、入院时病情摘要及入院诊断。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
3、出院时情况,包括出院时存在的症状、体征、疾病的恢复程度、后遗症等。
4、出院诊断。
5、出院医嘱:包括注意事项和建议,带回名称、数量、剂量、用法。
6、出院记录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写在门诊病历上的住院经过亦可参考以上要求,但需更加简明扼要,并记录各种主要号码,如住院号、CT、MRI、X线号等。
休学一般需要住院病历
通常情况家长再给孩子申请休学的时候,学校一般会要求提供住院病历,一般能够符合休学标准的病是需要住院的,既然需要住院那么自然有住院病历,休学需要的住院证明包含病历。
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总结:休学病历证明书写找医生书写即可,一般告诉医生需要向学校申请休学,有可能医生会在病历内容书写的时候,偏向休学方向书写。
休学流程
1、学生因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及休学建议,由学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教务处教务办公室审核后,可以开具离校通知书。
4、学生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全额结转的离校通知书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回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