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诊断证明单?
医疗诊断证明单,简称诊断证明,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通常用于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病情程度、方案、医疗费用等信息。
下面我们通过图片的形式,来具体介绍一下医疗诊断证明单的开具流程。
1. 患者就诊并接受诊断
患者在医院门诊或住院就诊时,需要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症状和病史,并接受医生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2. 医生开具门诊病历
医生在了解患者病情的基础上,根据临床表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结果做出诊断,并开具相应的医疗诊断证明单,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3. 医生填写门诊病历内容
医生在门诊病历上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方案等内容,并加盖医院公章和医生签名。
4. 患者领取门诊病历
患者在医生开具门诊病历后,可以到医院相关部门领取相应的证明文件。在领取时需要患者出示身份证明和就诊卡等相关证件。
办理休学需要的证明,具体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2、若学生无身份证可提供出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本页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3、学生本人和家长均不能到校办理手续需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仅因病申请休学的学生准备。
像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均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但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由于主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可以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及其实施医疗行为的主观动机,因此,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这部分病历资料对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责任程度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