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医疗诊断证明单的种类并不是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门诊病历
门诊病历是一种常见的医疗诊断证明单,通常是由患者在医院门诊就诊时填写的病历表。门诊病历是记录患者就诊情况的重要文件,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诊断结果、方案等内容。
2. 住院病历
如何开具医疗诊断证明单?附带图片教程
住院病历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生记录患者诊断、和观察结果的一种病历文件。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等内容,是患者住院期间的重要医疗证明文件。
3. 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诊断证明书通常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史、诊断结果、方案等信息。
出院诊断证明书,是经过后已经康复的证明。诊断书,应该是一般意义的健康体检,经过检查后给出的确定诊断。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出生、死亡等的证 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有执业资格专业医生或者是病人的管床大夫开具的
像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均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但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由于主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可以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及其实施医疗行为的主观动机,因此,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这部分病历资料对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责任程度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