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汇通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建立有专业化、个性化、高 效化服务体系,根据客户需求,推出汽车抵押贷款、车子抵押贷款、车辆不押车贷款、汽车绿本抵押贷款、汽车押车贷款、车辆押证贷款、汽车二次抵押贷款、按揭车辆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得到业界及客户的一致认同。我们会不断开拓创新,推陈出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车辆抵押贷款服务。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汽车抵押贷款;
2.现场验车,并进行估价;
3.双方确定借款期限;
4.签订合约,登记放款;
5.借款人按期还款。
汽车抵押贷款相关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