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Personal loans)(简称“个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结清贷款的房产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不是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为此借款人不能够使用抵押消费向银行申请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对于房产的要求
房龄在30年以内,个别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可以接受35年以内的房产,35年以上房龄的房产一般只有个人配资才能做。
房产类型为:住宅、商铺、别墅、房改房、厂房、商住房、办公楼
房产价值符合申请机构的要求
抵押物产证齐全,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
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产调里面没有不良信息,诸如违章建筑、查封、冻结等等
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所以以下几类房产是不符合要求的:公益性用途房产 、使用权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未满交易期限的动迁房、文物保护建筑类型房产、即将动迁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