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注释4]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依照原《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要物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的借款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在借款协议达成后,借款提供前,出借人可以将允诺撤回,借款人无权要求法院强制出借人履行诺言,提供借款。
从目前实际看,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国大陆的公民;
二、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