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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节假日不休,24小时在线

    2024-11-23 03:16:01 25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3)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6)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7)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3)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4)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5)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6)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

    司法鉴定程序

    1. 司法鉴定申请

    2. 司法鉴定机构

    3.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

    3.1 司法鉴定协议书

    3.2 司法鉴定范围

    3.3 司法鉴定技术

    3.4 司法鉴定现场

    3.4.1 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3.4.2 现场鉴定人

    3.4.3 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鉴定意见

    3.5.1 标准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鉴定意见(只是提供给法院审判的依据)

    3.6 司法鉴定咨询

    3.7 鉴定时限

    3.8 终止鉴定

    4.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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