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私募发售在当前的环境下,是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融资方式。产权关系简单,无需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没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大大降低了民营企业通过私募进行股权融资的交易成本,并且提高了融资效率。私募成为近几年来经济活动活跃的领域。对于企业,私募融资不仅仅意味着获取资金,同时,新股东的进入也意味着新合作伙伴的进入。新股东能否成为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对企业来说,无论是当前还是未来,其影响都是积极而深远的。在私募领域,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中国有以下几类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获利机会。)
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业务特点
1、 投资者与典当行签定正式股票典当融资借款合同,借款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2、 投资者无须更换券商,无须更换股票帐户,可继续享受原券商的优质服务及手续费优惠;
3、 股票帐户资金由银行监管(与银行签定监管协议),令投资者资金更,更有保障;
4、 所借款项(当金)可以存入投资者股票帐户内一同操作,或提取现金用于公司经营或生活所需,灵活方便,自由选择。
办理股票典当融资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前一日股票交割单(由证券营业部打印并盖章)
注:典当质押市值内不得含股票权证、*ST股、ST股、B股、未股改的S股、天上市的N股等禁止内持股,及典当行规定的其他不得含有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