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副高和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员主要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农艺师、副译审、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编辑、主任记者、二级律师及公证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