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及申请流程徐文彪I58拨OI43转799O
2017年1月21日,务院批准“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的消息一出,引起众多医药行业们的注意,该审批意味着实行了长达十余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审批取消了。
接着,当年9月29日,又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A证审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证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医药行业的资质证书现在改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8.其他法规规定所需要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会生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同时生成企业ID号,可以打印/修改基本信息。
(二)完成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于申请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一般会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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