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工前的临时工工龄怎么计
算?
答:
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 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后一个单位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早从其满16周岁起计算。
例:
例1:李先生,1963年5月出生,1981年2月至1981年12月在甲单位做临时工,1982年10月至1983年11月在乙单位做临时工,1983年12月被乙单位招为全民单位劳动合同制工
人,2023年5月由该单位申请办理退休
李先生于1983年12月被单位招为全民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其招工前有甲单位和乙单位两次临时工工作经历,后一个单位的后一次临时工时间为82年10月至1983年
11月,终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0月。
例2:王先生,1963年6月出生,1979年2月至1982年11月在甲单位做临时工,1982年12月被招为全民单位劳动合同制
工人,2023年6月由该单位申请办理退休。
王先生于1982年12月被单位招为全民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1979年2月至1982年12月在甲单位做临时工可以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其连续工龄,因1979年2月不满16周岁,终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6月(满16周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