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解除或者终止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9.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10.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小红书
小红书号:8191555380
11.劳动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
12.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1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
15.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16.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17.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