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信号工证书报考条件:
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塔吊信号工工作注意事项
1、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5、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像塔吊信号工这样的工作,不仅需要持证上岗,还需要在工作的每一刻都保持警惕、小心作业,只有足够专业和耐心,才能把这一工作做好。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申请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