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开诊断证明书,必须依据病人的症状及医学检查依据,不得因人情关系滥开证明,更不允许开假证明书。对于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医务纠纷,殴打的病人,其诊断证明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会诊签字方可盖章,劳动力鉴定须由专门机构进行。对于过期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查对患者是否属实。
大病历是完整病历的通称。大病历一般是指临床医师在诊疗计划中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它反应了疾病的全过程,包括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计划。完整病历是确定诊断、制定和预防措施的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认可书、麻醉认可书、输血知情认可书、特殊体检(特殊)认可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体检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体检资料、病理资料等。
医院化验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的检查、肝功能、肾功能等生化指标检查,不同指标的升高和降低可能均代表临床意义。 比如说谷丙转氨酶升高常提示肝细胞受到损伤。血清总蛋白增加提示外伤、肠梗阻或者一些急性传染病的发生。碱性磷酸酶升高,常见于骨髓疾病、甲亢、甲状腺腺瘤的。胆固醇升高用于高脂蛋白血症的诊断和分析。甘油三酯增高见于遗传性疾病、饮食因素。而降低,则没有重要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