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对症科室挂号、取号。
(二)遵守挂号单就诊时间,有序排队就诊。
(三)医生开具对症“检查”“化验”项目单据,依次完善;检验科出具病理报告书面说明。
(四)递交对症“检验科病理报告书面说明”,医师终为患者确诊“开具病情诊断证明书”。
开诊断证明需要的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2、诊断证明书、病历等材料;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
诊断证明的客观性。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建医疗档案,人民法院可到医院核实病历、,印证诊断证明书的真伪。否则,诊断证明的客观性难以认定。对不客观的医院证明,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作出合情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