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财务公司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在香港称为收数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账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及政府无意监管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
当讨债公司收到有关欠款人的资料及拖欠金额后,便会先向欠款者以电话及寄信通知欠款人等方法去讨债,到访欠款人的住址或工作地点进行讨债。有些讨债公司会聘用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士或流氓为“讨债专员”,并以威吓、辱骂、滋扰欠债人以及破坏欠债人财产等方式讨债,对债务人及其亲友造成滋扰甚至威胁人身。
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做的好,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三个方面。
1.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用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较严,只对信誉很好、坏账损失率很低的用户给与赊销,则会减少坏账
损失,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但这可能不利于扩大销售量,甚至是销售量减少;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会增加销售,但会相应的增加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
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
2.信用期限是企业为用户规定的长付款时间,折扣期限是为用户规定的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现金折扣是在用户提前付款所给与的优惠。提供比较优惠的信用条件能增加销售量,但也会带
来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现金折扣成本等额外的负担。
3.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比如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
讨债人总结如下:
1、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2、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3、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4、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