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一、患者本人应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来办理门诊诊断证明;
二、具有确定诊断的出院患者及非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医生均可予以开具;未住过院且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请挂专家号,办理门诊诊断证明书;
三、患方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介绍信由病案工作人员回收留存管理;
四、出院及门诊诊断证明只开具疾病诊断,不开具无精神疾病或精神正常诊断,复工复学、民事/刑事鉴定等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司法鉴定科办理流程;
五、患者因办理病退、保险等事项,持相关单位制作的固定格式文书,要求在其中填写诊断并加盖诊断公章的,按照上述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执行,但该文书于中文,需将该文书复印件存档。
住院病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入院记录 诊断证明一般只有两行,行为临床诊断,对病人的病情进行描述,给予说明,第二行为处理意见。 但是开具诊断证明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才具有效果,而且要加盖医疗专用章和日期,对于一些小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是不被承认的。 许多单位,如果请假就需要诊断证明,可见,诊断证明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诊断证明只有廖廖的几十个字,但是它的作用却不小,对于调剂我们的工作时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医院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