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四、选择正规渠道;
在进行私人借款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被非法借贷平台和一些不良中介机构诈骗。如果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可以获得更可靠的保障;如果选择私人借贷平台,也要确保平台具有合法资质和完善的风控机制。
五、合理控制借款额度;
在申请借款时,借款人应该合理控制借款额度,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和还款能力来确定借款金额。虽然私人借款的利率相对银行贷款较高,但是在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和正确计算借款成本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降低贷款成本,避免出现过高的借款利率和还款风险。
私人借款对于一些需要资金支持的个人来说,是一种较为便捷的融资方式。但是,在进行私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以上问题,以便避免风险,确保借贷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