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金钱交付应有凭证
金钱的借贷契约,必须有金钱的实际交付才会发生效力。贷款人将借贷款项交付借款人时,宜以支票或本票为之,并书明以借款人为受款人,在契约书上注明:“本借贷款项巳以付款行**银行账号*号*年*月*日期票号****,而额人民币**元整之支票(或本票)乙纸,交付借款人无误。”,以免现金的交付无凭无据。
无抵押贷款的简介: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为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客户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贷款年限,并签订合同。市场上也存在一些非法的放款组织,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办理私人贷款所需的一些不可或缺的手续和流程:
1.资料准备
办理私人贷款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用途证明等。
2.提交申请
根据银行要求,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营业厅填写贷款申请表,或者在线填写贷款申请。
3.银行审查
银行会对申请人和保证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包括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
4.填写贷款表格
审查通过后,银行会要求贷款人再次到银行填写各种贷款表格材料,如借款合同、抵押手续等。
5.准备征信报告
银行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征信报告,以确认申请人的信用情况。
6.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收入证明、财产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7.年龄限制
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信用类贷款要求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
8.提交材料
需要准备贷款申请书、身份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以证明个人身份和还款能力。
9.注意选择正规机构
选择办理贷款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银行或民间借贷公司,避免遇到非法集资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