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 ,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商标作用八:品牌纠纷中的盾牌
商标就好比是战争中的盾牌,谁掌握商标拥有商标的专用权谁就是这个“盾牌”的主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反弹伤害给入侵的“敌军”。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