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私人借钱的渠道其实有很多,有资金需求的朋友可以找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申请借款,在借款前双方约定好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事项即可。另外市面上也有很多可以提供私人贷款服务的机构,不过一般不建议大家随意找一家机构就申请贷款,以免不小心借到了高利贷、套路贷。
民间有一些私人贷款称压身份证就可以获得高额的贷款额度,对于这类机构还请大家慎重选择,因为大部分压身份证就可以放款的机构都存在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规现象, 所以大家不要轻易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