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人社部发(2023)6号文件精神广开就业门路,鼓励企业用人,促进灵活就业。联盟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劳资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憧憬。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劳资利益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
灵活就业的优势在于为个人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权和控制权。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决定工作的时间、地点和项目。这种自由度可以提高个人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同时,灵活就业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和的劳动力配置方式。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和成本效益选择灵活就业者,避免了长期雇佣的承诺和固定成本。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