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的概念和分类 个人贷款是指以自然人为借款人的贷款。个人贷款主要分为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购买住房、购买汽车、住房装修、旅游、教育、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个人住房贷款有三种,分别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自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因此这类贷款只贷给那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但有余额上的限制。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上述两种贷款的组合。 银行办理住房贷款通常采用两种分期还本付息方式。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每月以相等的数额偿还贷款本息;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方法作了探索和试点,自1998年起,将陆续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按国际金融同业标准分类评级,即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贷款的要素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 贷款的要素主要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以及贷款期限等,这些贷款要素共同组成了贷款的框架,在贷款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所谓的贷款金额是指用户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用户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可以用于约定的用途。贷款利率是指用户使用贷款所需支付的资金成本,贷款利率越高,用于所付出的贷款利息就越多,高利率会给用户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贷款期限是指用户可以使用贷款的时间,在贷款期限内,用户可以使用该贷款用于约定的贷款用途,等贷款期限到期后,用户就需要向银行归还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