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职称一般需要职称申报人具备有一定的学历水平,一般学历大专,工作了一定相应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和荣誉成果,通过了单位审核,可以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们综合考察评价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并可以获得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认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职称待遇。虽然当今我国职称评审制度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从整体上来说,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还是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的。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