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医学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
住院收据丢了能补吗?
可以补办。医院收据丢失,可以向医院索要明细单,补办收费票据。
保患者将本人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丢失或损毁的,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写明丢失或损毁原因及过程,由当事人及家属签字证明。其次当事人及家属向城镇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城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合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应持经核准的申请资料,出院记录,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所诊治的医院申请查阅并复印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
不能参加军训的病症有: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如风心病,心肌炎,脑血管畸形等疾病、(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等等,可以开具免军训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基本内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诊断名称;病情介绍(接诊时间、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出院病人还应注明出院时间);医生建议(指后续措施,病休、康复建议等);医生签名和开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