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拿到一份怀孕的B超单,首先看宫内有无孕囊、胚芽和胎心。如果有胚芽胎心则确定是宫内怀孕。看宫腔周围有无液性暗区,也就是宫腔积血,若有宫腔积血,则是先兆流产,需进行相关。看胚芽大小是否予孕周相符,确定预产期是否需要纠正。若B超提示宫内无孕囊,观察双侧附件有无包块,如双侧附件有包块,需高度警惕宫外孕可能。除B超结果外,需结合血HCG和孕酮,判断胚胎发育情况。
正常肺部CT报告结果:平扫肺窗显示双肺纹理清晰,走向和分布正常,肺野内未见明显异常密度。纵隔窗显示双肺门无增大,气管支气管通畅,纵隔未见肿大淋巴结。胸膜、肋骨及胸壁软组织未见异常。意见:肺部CT扫描未见明显异常。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