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时,资料清单里包含各种证明,在职证明就是其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在职证明,顾名思义,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
在职证明的用处:
1、考试,明确要求的需要递交,没要求的就算了。
2、办理贷款或信用卡之类的。
3、孩子留学。
4、晋级。
5、其他情形下需要证明非下岗职工身份时。
自由职业者办理旅游签证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提供不了相关的资料而被拒之门外,比如申请旅游签证,不但要提供工作单位的在职证明,甚至可能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各位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各个地方的在职证明。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公司有类似开具在职证明的义务。事实上如果你能提供与在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但签证机构可能不能接受这种文件。为职工开具在职证明并不会导致公司不利后果,因此,公司拒绝开具在职证明让人难以理解。有困难可以找我们,我们愿意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