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存款证明种类:(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资金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用公司抬头信纸、列明职务、工作年限、年收入、近五年详细收入、地址电话(如信头纸上无或与信头纸上不符)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个人完税证明、负责人签名、有名片则附上一张名片。(申请人若已工作,也需提供收入证明)
如果担保人为企业的法定/股东,请提供:
(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提供公证件,股东只需提供复印件;
(2)公司税单复印件(近三个月);
(3)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4)若持股份,提供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如果有额外房产和租金收入,请提供所有房产证复印件和相应租房协议公证件原件。
中行个人存款证明
1、存款证明是因客户个人合法需要开立的,以证明在某个时点前在银行存有一笔不可动用的存款的电子或书面证明,存款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
2、《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码。纸质版存款证明为一联正本;电子码存款证明为一个电子编码,客户提供给与中国银行合作接受中国银行电子码存款证明的使用单位,如使领馆、旅行社、留学中介等。
3、《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码)不具有任何银行担保和承诺作用,不得作为抵、质押凭证,不能作为提取相关存款的凭证,中国银行不受理存款证明的挂失,存款证明遗失的,可以重新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