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 预作用系统与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采用雨淋阀,并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 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 (1)(2)(2)(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者之间的关系。 必须、认真、正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